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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联合办学的有关规定
作者:孟瑾    招生就业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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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和利用我校的基础设施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办学经验等优势,真诚与社会各行业务实联合,切实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中职教育的积极作用,现就联合办学有关事宜规范如下(我校为承办方,对方为联合方):

一、联合办学形式

包括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形式。

二、学校提供的条件

学校提供教室、学生寝室、食堂、师资及有关实习、实训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

三、生源的组织及规模

联合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对招收的人员进行考核测评,我校积极配合。每期规模一般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另行商定有关事宜。

四、学生管理及待遇

1联合方招收的学员可以由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也可委托我校代为管理。

2、联合方招收的学员符合我校学历教育招收条件,愿意在我校办理学籍者,由我校按规定办理学籍。符合享受国家有关资助条件的可办理相关手续,但联合方须有相应的办学资质。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

3、联合办学短期培训学生不享受我校校内学生资助政策。短期培训者可颁发学校结业证书。

五、费用的收取

1、学费:每学期按每生商定标准收费。书本等代收费用另收。

2、住宿费用:按规定收取。

3、就餐:刷卡就餐,费用自理。

4、学生实训过程中产生的耗材费用由联合方另行支付。

六、师资安排

我校统一安排校内师资和管理人员。如联合方聘用校外人员或指定聘用校内人员,聘用费用由联合方承担。

七、联合办学风险规避

1、为规避联合办学风险,由我校和联合方共同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独立组织管理;我校不承担联合方因欺诈、骗财等行为所造成的任何责任。

2、我校按每期每人商定的收费标准,开学前一次性收取费用;开学后收取的学生,每周结算一次。如遇联合方拖欠费用,协议自行终止。

3、双方共同承担学生校内意外伤害责任,共同协商办理学生校方责任保险。

八、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招生就业录入:yzgzy    责任编辑: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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