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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培训应完成上交材料 | |||
| 作者:yzgyl 教育研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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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教师培训应完成上交材料 1、建《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教师个人档案袋 ⑴参训教师的笔记本(听课笔记、自学笔记等) ⑵校本培训作业(每次上交的作业) ⑶培训体会(结合培训内容写体会) 2、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说明校本培训的学分登记办法看教师学堂的班务公开栏学分登记办法。时间是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填好表打印6月15日上交办公室郑茶英处) 3、建立教师个人培训档案材料:(7月5日完成 电子稿) 个人培训计划、总结、自学笔记、听课笔记、教学反思、课例、课题研究情况、自制教具和课件、经验总结、发表的论文、培训考核结果等。 一、校本培训学分认定办法 ⑴专题讲座:凭学习体会(含笔记),1学时认定为1学分。一学年最高认定8学分。 ⑵论文(课件)撰写:①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以刊物原件为据,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4、6、8、12学分认定;②教育教学综合论文获奖,以证书为据,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4、6、8、12学分认定。③学会论文获奖和课例、教学设计等获奖或发表,以证书或刊物原件为据,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2、3、4、6学分认定。④字数在3000以上的未获奖论文以1学分认定。 ⑶课题研究:凭课题立项文件和课题活动记录,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1、2、3、4、6学分认定。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以证书或刊物原件为据,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2、3、4、6学分认定。 ⑷实践反思、案例研究:凭书面材料(1000字以上),每篇以0.5学分认定。 ⑸上公开课(含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等):凭有效证明及教案,按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按1、2、3、4、6学分认定。 ⑹听课:教师每学年听课40节以上,凭听课笔记(要求记录详细、有分析、有建议)按5学分认定。听课节数不到标准不予认定。 二、校本培训学分登记办法 各校校本培训组织机构负责对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并依据上述校本培训学分认定办法在《阜阳市 学校 学年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中予以登记,并于每年的6月15日之前送交教师进修学校,办理校本培训学分登录手续。校本培训的学分一学年(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为一学年)最高限登20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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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研究录入:yzgyl 责任编辑:余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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